| 状态 | 价格 | 时间 | 第几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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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踏勘事项安排:意向承租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租赁标的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出租方统一组织。探勘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民意四路33号8-9号楼4层3号(原35-37号)、踏勘联系人:吕华、联系电话:13774058205。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在网站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后,填写相关信息并经出租方盖章后,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产权交易机构。1、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招租方、拍卖组织方不作任何瑕疵担保及保证。
2、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房屋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三个月房屋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和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退场后,且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承租方。如承租方在承租期内退租或发生未按租赁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租金等触发合同失效条款的情况,出租方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本次出租房屋面积为754.41平方米,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
4、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并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通讯费、网络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5、承租方不得从事明火餐饮及影响房屋安全的业务,若出现安全、环保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故,一切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社会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并且全额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6、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已充分、全面了解出租资产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建建筑产权登记瑕疵、建筑面积、规划功能、交付标准、消防状况、房产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等,愿意以现状承租该房产,承租方确认知晓标的资产状况可能影响承租方日后经营使用及办理有关营业所需证照,承租方自愿接受相关的不利后果,并保证不因此追究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任何责任。若承租方需要办理经营场所的证照及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出租方在合法的范围内为承租方开具或提供可以提供的证明文件。
受委托,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1日上午10:00在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www.ppzxchina.cn)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名称:武汉市硚口区民意四路33号8-9号楼4层3号(原35-37号)房产3年承租权
本拍卖标的已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6日(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拍卖时间按披露的时间顺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披露(详见https://otc.ovupre.com/home.html#/项目编号:LG2026HB1002829)。
竞买人须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完成以下事项后,方具有竞买资格:1.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2.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注册、登记手续;3.按信息披露期满要求的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网址:www.ppzxchina.cn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027-67885685
现场踏勘联系人:吕华、联系电话:13774058205
拍卖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011456576
本公司受委托:为切实保障拍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定本需知及规则,共同遵守。
1、本次网络竞价活动在公开、平等竞争的条件下进行,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
2、竞买人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意向竞买人应按信息披露期满要求的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取得有效的《保证金汇款凭证》。
4、意向竞买人在2026年7月1日9时00分前完成:账号注册;上传真实有效的资质文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和《竞买文件》获得竞买资格。
5、竞价过程中,竞买人要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并为自己的报价行为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6、出价活动分为两个竞价期,即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
(1)自由竞价期:自由竞价期自2026年7月1日10时整至2026年7月1日10时20分整。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2)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3分钟(即18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拍卖会结束。当前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成为本项目的承租方。
7、承租方需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签署《拍卖笔录》、《成交确认书》,承租方需于拍卖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首期租金(年租金)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8、承租方作违约招租的,其所交保证金全部扣除,标的资产收回再行招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最终成交价款与本次竞价成交价格之间的差价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9、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半月租金支付,承租方通过自身账户支付至拍拍在线(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0、出租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标的资产,若因出租方撤拍或遇不可抗拒因素和其他特殊的重要原因,出租方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由此对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负,竞买人不得向出租方追索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11、拍卖标的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公示的相关文件是本拍卖规则的组成部分。
12、网络拍卖会过程中所涉及的时间,以拍拍在线平台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拍拍在线平台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拍拍在线(北京)拍卖有限公司等竞价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公司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如当日无法重新启动拍卖,拍卖公司择期另行举行网络拍卖会。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起拍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从自由竞价期开始。
13、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标的名称:武汉市硚口区民意四路33号8-9号楼4层3号(原35-37号)房产3年承租权
1、标的房屋空置,无优先承租权。
2、租赁用途其他说明:对外经营,商业。
3、承租方缴纳房租后,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起 拍 价:240000元/年
报价方式:网络报价
增加幅度: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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