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状态 | 价格 | 时间 | 第几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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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日(2026年10月20日)9:30前自行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让报名手机号登录拍拍在线平台产权交易机构项目竞拍登录入口获取验证码完成竞买登记手续。
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并于成交后5日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格0.15%的平台使用费并同时向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格2.85%的拍卖佣金。若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支付拍卖佣金的,其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持有废石蜡加氢组合催化剂SD-2,经北京公信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出具公信评报字〔2026〕第02001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合计121.31万元(不含税)。报废催化剂废石蜡加氢组合SD-2,其中包含保护剂PHF-P-03.保护剂PHF-P-04及瓷球(惰性瓷球类评估值为0),主要成分为三氧化钨、氧化镍、氧化钼、三氧化二铝等。处置标的为已达到使用寿命更换下来的报废催化剂,无法按原用途继续使用。截至评估基准日,此次委估催化剂均已卸出。标的数量、含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2.特别声明:转让方提供的废催化剂重量、含量数据为估算数,仅供各意向方参考,转让方不作任何保证,卸剂量以实际卸剂量为准。由于这批催化剂在装置内运行使用,经长期冲刷过程中催化剂的载体和有效成分会有部分流失,若实际数据存在偏差,成交后价格不做任何调整,转让方亦不接受基于后期化验数据的质疑,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交割时过磅数据只作为办理危废转移联单使用,不作为结算依据,亦不接受基于后期过磅实际重量的质疑。因标的竞拍时间与实际清运时间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市场行情存在一定的波动,各意向方谨慎参与竞拍。
3.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对照标的物特性、自身受让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受让方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意向受让方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4.本次挂牌标的存放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大庆石化厂废剂存放点内,意向受让方如需前往现场了解标的物信息,请于2026年9月24日17:00前提交《预约踏勘报名申请表》至产权交易所(预约申请现场勘察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27-67885685(联系时间为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00点)。《预约踏勘报名申请表》中需填写电子邮箱信息,用于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向电子邮箱发送邮件的方式通知各意向受让方具体踏勘时间。收到具体踏勘时间后,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地点,即大庆石化物资供应中心办公楼一层右手边会议室(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街道乙烯兴化环北路2号)参加现场安全教育并完成现场答题,成绩合格后,听从转让方安排方可前往现场勘察。意向受让方需准时到达,过时不再等候。
现场勘察结束后,若意向参与本项目,需联系现场踏勘管理人员领取《现场踏勘确认书》,并于产权交易所报名时,将《现场踏勘确认书》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产权交易机构。
如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现场踏勘,于产权交易所报名时,可提交《资产情况确认书》(公示附件:《资产情况确认书》)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产权交易所;
对项目有任何疑问的,请于项目公告结束当日晚17:00前将具体问题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tingzyzc@163.com。
5.意向受让方需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标的资产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知晓并确认委托方不对废催化剂的品质、金属元素含量做任何承诺,也不接受基于废催化剂化验结果而提出的质疑。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或拒付履约保证金。
6.本次处置废催化剂含包装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整体打包不检斤出售,公示附件:《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承诺。
7.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50-251-016-50、HW49-900-041-49,具体也可参照披露清单危废类别。核准的经营方式须包括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证书有效期应涵盖本次废剂处置转移完成的日期,年度剩余经营规模需满足本项目要求。
8.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本企业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上述证明材料需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验证。
9.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3年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提交上述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10.意向受让方需提供(1)2024年1月1日至今有在国内从事废催化剂处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扫描件。(2)受让方自2024年1月1日起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扫描件。上述第(7)、(8)(9)(10)条涉及资质和证明材料,连同本条要求的业绩合同、危废转运联单、承诺函需将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于报名截止当日17:00前按照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wangtingzyzc@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踏勘申请企业名称+踏勘联系人+联系电话)。
11.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或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的,须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或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6类或9类”,或“危险废物运输”;意向受让方如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的,需提供签约单位合同执行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与签约单位的运输合同。
12.意向受让方需充分了解并确认自身对标的资产的回收(包括但但不限于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等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相应的回收资质,自身或委托的运输单位具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及能力。若因自身或委托的运输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而出现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能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回收等情形,导致本项目无法完成交易,受让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转让方、拍卖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涉及跨省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意向受让方需知晓因办理流程时间较长,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证等资质在到期前,受让方须提前申请办理许可证更换。若未及时更换许可证导致过期的,禁止办理危险废物的转移。许可证过期超过一个月但危险废物仍未转移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4.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同意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15.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竞买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日内,须先向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相关费用,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至转让方,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并配合转让方履行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后,通知意向方前来签约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总额的0.05%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拍卖相关费用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大庆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
受让方另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用于保证装卸、运输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等。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申请资料须包含工作联络函,告知我方危险废物在运输、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保风险及解决措施,以及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措施和达标情况。转让方确认项目验收合格后,与受让方签订《项目验收单》并在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产权交易所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
16.【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
(2)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3)对标的资产的回收(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等相关要求的。
(4)拉运完毕后,未提供危险废物在运输、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保风险及解决措施和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治理措施和达标情况的相关文件。
(5)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17.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资产交接完成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受让方已认同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无异议后,可以开始后续标的资产交割清运工作。,同时,受让方须委派相关人员进厂保管转让标的(原则上受让方在标的资产的每个存放地点进驻的保管人员不得少于1人),自《资产交接单》签署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需承担全部清运费用。
18.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到相关环保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的转移政策,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资质及能力,能够在将全部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废剂卸出后60个自然日内,凭借《产权交易合同》,依据实际过磅重量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至转让方,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过程中,受让方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配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提供运输车辆许可证明。受让方在取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具备提货条件,并按规定履约标的资产交割清运工作。若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款项在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合同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19.受让方在过磅后取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且转让方为受让方办理完毕施工单位进厂审批手续之后,自通知受让方前来拉运起90个自然日内,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要求对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需转让方提供包装物的,受让方须支付包装物费用。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拆除、吊装、运输、消防等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废渣及垃圾须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受让方的清运过程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清运而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让方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立即停止标的资产的交割清运,并视为受让方对资产已全部清运完毕。
20.受让方按照转让方确定的范围进行标的资产交割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交割清运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21.受让方需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现场及厂区内周围设施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因交割清运导致相关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22.受让方在标的资产的交割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交割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23.受让方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粉尘、施工产生的垃圾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施工产生的垃圾不能随意丢弃或处理,需要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清运,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受让方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进行追偿。
2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中部分需要进行特殊处置或处理,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该类标的资产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进行合规处置,若出现违规、违法处置事项,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风险。
25.受让方在交割清运结束时须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
26.成交后,受让方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者扫描件交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用于后续签订合同使用。
27.该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受委托,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20日在网络竞价平台(www.ppzxchina.cn)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拟处置废石蜡加氢组合催化剂SD-2
拍卖标的已于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5日(即信息披露公告期)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详见https://www.sotcbb.com)。(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拍卖时间按信息披露时间顺延)
竞买人须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完成以下事项后,方具有竞买资格:1.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2.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注册登记手续;3.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网址:www.ppzxchina.cn。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经理 027-67885685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4008003698。
拍卖规则
一、本次拍卖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采取网络拍卖方式,使用拍拍在线平台(www.ppzxchina.cn)系统进行竞价,以最高价成交。
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拍卖规则、网络拍卖须知及拍拍在线平台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拟处置废石蜡加氢组合催化剂SD-2。
四、本拍卖标的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5日(即信息披露公告期)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详见https://www.sotcbb.com),项目编号:GR2026HB1001377。竞买人须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完成以下事项后,方具有竞买资格:1.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2.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注册登记手续;3.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截止日17:00前支付相关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踏勘,竞买人一经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支付保证金,同时在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拍卖规则、网络拍卖须知、拍卖标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拍卖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况、瑕疵等一切情况。
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拟处置废石蜡加氢组合催化剂SD-2。拍卖公司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等,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存在任何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审慎地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竞价应谨慎,一经参拍,即表示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责任,并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现状。
七、本次拍卖会起拍价为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的转让底价(即137.1万元),网络拍卖采取增价方式。
八、竞买人使用拍拍在线平台服务所存在的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将完全由其自行承担。
九、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并于成交后5日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格0.15%的平台使用费并同时向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格2.85%的拍卖佣金。若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支付拍卖佣金的,其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标的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及公示的相关文件是本拍卖规则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网络拍卖须知
一、本次拍卖使用拍拍在线平台(www.ppzxchina.cn)系统进行竞价,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拍拍在线平台的《拍拍在线注册服务协议》《拍拍在线用户竞价协议》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
二、竞买人在竞拍前应仔细阅读拍卖标的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详见https://www.sotcbb.com)的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拍拍在线所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本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
三、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日(2026年10月20日)9:30前自行将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让报名手机号登录拍拍在线平台产权交易机构项目竞拍登录入口获取验证码完成竞买登记手续。
四、出价活动分为两个竞价期,即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
1.自由竞价期:自由竞价期自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整至2026年10月20日10时20分整。在此期间,竞买人按照规定的加价规则进行有效报价。
2.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即30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拍卖会结束。
五、自由竞价期与第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合并25分钟倒计时期间内,须有一个竞买人以不低于起拍价报价,否则视为全体竞买人违约,全体竞买人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六、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拍拍在线平台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七、网络拍卖会过程中所涉及的时间,以拍拍在线平台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买受人应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并于成交后5日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格0.15%的平台使用费并同时向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格2.85%的拍卖佣金。若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支付拍卖佣金的,其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九、竞买人未被确定为买受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退还。
十、竞买人应对其在拍拍在线平台上的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拍拍在线平台,在该平台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十一、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拍卖会相关信息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通过审核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拍卖会开始时间以拍拍在线平台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拍拍在线平台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十二、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拍拍在线平台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公司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竞买人。如当日无法重新启动拍卖,拍卖公司择期另行举行网络拍卖会。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起拍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从自由竞价期开始。
十三、竞买人对上述内容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完全认可后,方可参与竞买。
标的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拟处置废石蜡加氢组合催化剂SD-2
起 拍 价:1371000元
报价方式:网络报价
增加幅度: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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